女兒有沒有財產繼承權誰說了算

導讀: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證明是被繼承人養子女的,應提交收養關系證明書。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或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的,應提交居委會、村委會或被繼承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那么女兒有沒有財產繼承權誰說了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證明是被繼承人養子女的,應提交收養關系證明書。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或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的,應提交居委會、村委會或被繼承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關于女兒有沒有財產繼承權誰說了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兒有沒有財產繼承權誰說了算
女兒有沒有繼承權,一般情況下由被繼承人決定,例如被繼承人可以立下遺囑,確定女兒是否有繼承權,如果法定繼承的,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繼承案件原告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的,應提交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或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2、當事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二)證明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證明法定繼承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2)證明是被繼承人養子女的,應提交收養關系證明書。
(3)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或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的,應提交居委會、村委會或被繼承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