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庭暴力加害者如何處罰

導讀:
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那么對家庭暴力加害者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關于對家庭暴力加害者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對家庭暴力加害者如何處罰
1、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3、根據情節和后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證據
1、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警記錄。
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驗傷報告。
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工作記錄。
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
5、出具書證。
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6、通話錄音。
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7、文書證據。
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也可以作為證據。
8、照片視頻。
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記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