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時限

導讀:
傷殘鑒定時限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39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鑒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技術鑒定機構進行檢修、鑒定。鑒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鑒定對于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那么傷殘鑒定時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傷殘鑒定時限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39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鑒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技術鑒定機構進行檢修、鑒定。鑒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鑒定對于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關于傷殘鑒定時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傷殘鑒定時限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39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鑒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技術鑒定機構進行檢修、鑒定。鑒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鑒定對于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