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款時債務人沒錢還款還要去起訴嗎

導讀:
生活中如果真的碰到債務人沒有錢還款的情況下是否還需要起訴呢?也就是說,在執行程序結束后的5年內,執行法院有義務每隔6個月就調查一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那么追討欠款時債務人沒錢還款還要去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如果真的碰到債務人沒有錢還款的情況下是否還需要起訴呢?也就是說,在執行程序結束后的5年內,執行法院有義務每隔6個月就調查一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關于追討欠款時債務人沒錢還款還要去起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如果真的碰到債務人沒有錢還款的情況下是否還需要起訴呢?這也是很多人不理解的,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解答,債務人沒有錢,起訴還是有好處的,具體內容如下。
1、確認債權,以免過了訴訟時效
知道了債務人沒錢還債,就不要賬,不起訴。這樣的話,時間久了,債務人有錢了,很可能就不認賬了。
更重要的是,不及時申報債權,一旦過了訴訟時效,哪天債務人有錢了,不想還賬。我們再去起訴,就會喪失勝訴權,辛苦錢也就徹底要不回來了。
2、制定出可行的還款方案
如果勝訴了,申請執行后,法院會查清債務人的財產狀況。確定債務人真的沒有錢后(這也能一定程度上清楚債務人是否轉移了財產),法院會出面調解,制定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可操作的還款方案和還款日期。
3、及時監控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后,就算本次執行結束了,債務人也沒有財產還賬。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并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
也就是說,在執行程序結束后的5年內,執行法院有義務每隔6個月就調查一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另外,執行程序結束后,我們發現債務人有新的財產,可以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債務人沒錢還債解決方法:
①、可以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分期支付債務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如果是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分期支付債務。
②、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也就是說債務人不履行裁判,不還款的,那么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在債務的范圍內,債務人有多少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