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

導讀:
面對社會生活中各式各樣的的貨款追討,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對于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該還款日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超過該期限的,就會喪失勝訴權,訴訟請求就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對于只有送貨單而沒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送貨單日期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那么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面對社會生活中各式各樣的的貨款追討,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對于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該還款日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超過該期限的,就會喪失勝訴權,訴訟請求就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對于只有送貨單而沒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送貨單日期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關于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當中,經商者經常碰到拖欠貨款的事情,這種事情不僅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還會破壞人們之間的合作情誼。面對社會生活中各式各樣的的貨款追討,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在深圳追討貨款的方式有哪些?
1、通過協商的形式追回
如果雙方可以采取協商的方式來解決欠款問題,將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種方法。比如對方平時的信用良好,僅僅是一時資金周轉不靈,要求延遲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并非惡意賴帳的,就可以考慮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不一定要通過法律手段。平時也可以采取律師函的形式敦促對方還款,并表明自己的立場,給對方一定的壓力。
2、通過法律手段追回
當協商不成的時候,就要考慮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起訴,向對方追收欠款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證據。打官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打證據。只有提交的證據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否則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注意保存有關往來的材料,以防發生糾紛時措手不及。具體的說,主要有以下證據:
①要有欠條、對帳單、結算書等債權憑證,這些證據也是最有力的證據。
②如果沒有這些直接的債權憑證,就需要要合同書、送貨單、訂貨單、入庫單等證據,這些單據應有對方加蓋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沒有加蓋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對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認這些單據。
③此外,雙方在交易往來中的付款憑證,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證據,可以證實雙方之間存在交易關系。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會談紀要、往來函等,可能會對原合同有一定的補充或變更,這些證據都應當注意保存。只要這些證據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也是非常充分的證據。如果收集證據確有困難的,必要時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其次,財產狀況:
①起訴前應當詳細了解對方的財產狀況,包括房屋、土地、車輛以及銀行存款等。
②如果對方有財產的,在起訴的時候應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在訴訟期間轉移、隱匿或者變賣財產,以便案件審結后能順利執行。
③起訴的時候要抓住有利時機,當對方有財產的時候起訴并進行保全,所達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動權。
第三,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是3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計算。
對于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該還款日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超過該期限的,就會喪失勝訴權,訴訟請求就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對于只有送貨單而沒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送貨單日期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或債權人主張權利或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所以,對于那些未及時付款的債務人,應及時的提起訴訟或發送書面的催收通知書,以防止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權得不到保護。
第四,提起訴訟及申請執行:
為了便利訴訟,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具備管轄權條款,也就是說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法院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同時選擇法院管轄和仲裁委員會仲裁。若選擇法院管轄,應在合同中直接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既方便訴訟,也節約訴訟成本。若選擇仲裁,則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名稱,如佛山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相對來說,仲裁實行一局終裁制,不能上訴,具有效率高的優勢,費用比訴訟要高。
在深圳地區遇到拖欠貨款的時候,如果其他方式都無法解決,一定要及時委托催天下追討欠款,催天下平臺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主要提供物業費催收,貸后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消費金融欠款催收,民間借貸擔保和買賣合同違約產生的貨款追討,合法合規的為債權人解決追討貨款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