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是否應支付逾期利息?

導讀:
如果借款人超過借條中約定的還款期限仍然未償還借款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所以,出現這兩種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那么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是否應支付逾期利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借款人超過借條中約定的還款期限仍然未償還借款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所以,出現這兩種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關于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是否應支付逾期利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債務產生的時候,債務人會跟債權人承諾它償還的時間,只要債務人能夠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就不會煩惱。但在實際生活中,卻有不少的債權人有逾期償還欠款的情況出現,這時候債權人打算算利息。那么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是否應支付逾期利息?
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利息,也不是無論什么情況下都不能主張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過借條中約定的還款期限仍然未償還借款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沒有償還借款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對還款期限有約定的,而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二是雙方當時雖未約定還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還錢),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所以,出現這兩種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逾期利息的時間怎么確定
計算逾期貸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開始計算貸款逾期利息的時間:
1、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三百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的同時支付。
雖然計算利息的時間起點比較容易確定,但司法實踐中法院錯誤地認定利息計算起點的情況卻經常出現,如很多判決簡單地以當事人結算之日作為計算起點。
朋友之間相互借錢是很常見的,欠錢不還也很常見,一旦錢要不回來只能通過上訴來解決,債務糾紛討上訴不僅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開庭,無疑延長了審理時間,也很浪費福建朋友們的時間,現在福建催收業務系統已上線,只要發布債權委托,有專業的催款律師看到了債權信息,會接受您的債權委托,向債務人進行催款,不僅節省債權人的時間還有效的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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