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

導讀:
保證關系中,主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稱保證人。物的擔保是主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動產、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為主債務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包括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擔保三種,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同時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一旦承擔了保證責任,也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主張權利,避免自己的損失。那么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關系中,主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稱保證人。物的擔保是主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動產、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為主債務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包括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擔保三種,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同時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一旦承擔了保證責任,也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主張權利,避免自己的損失。關于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都是債權保障的擔保手段。人的擔保是主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責任財產為主債務的履行提供的擔保,以保證擔保為其基本形式。保證關系中,主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稱保證人。物的擔保是主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動產、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為主債務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包括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擔保三種,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
物的擔保關系中,以其特定的動產、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為主債務的履行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又稱物上保證人。
第一,同一債權既有人的擔保又有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時,物的擔保責任絕對優先,休讓人早伺先訴譏辯儀,其理由是:債務人是本位上的債務承擔者,保證人僅是代替其承擔責任,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仍然對債務人享有求償權。在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情況下,首先處理該物清償債務,可以避免日后再行使追償權。
第二,同一債權既有人的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時,保證人和物上保證人處于同一清償順序,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又可以要求物上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怎么維護自己的權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通常所說的人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同時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可見,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擔保人將代替債務人履行。因此,擔保人可不好當呀。
第一、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的范圍。盡量減小責任。
第二、讓債務人多找幾個擔保人,分擔責任。
第三、明確約定為一般保證。不承擔連帶保證。
第四、約定較短的保證期間。
第五、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同時用物作抵押,擔保人應盡力讓債務人用物同時作抵押。因為按照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六、要求債務人以實物或保證人提供反擔保。一旦承擔了保證責任,也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主張權利,避免自己的損失。
第七、及時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因為按照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履行期間屆滿后,向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的,債權人放棄或者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保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八、注意保證期間,如果債權人在保證期外主張權利,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承擔保證責任后,及時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