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那么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關于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法律依據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利息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6、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9、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10、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準備起訴材料
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的時候,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主要包括:
1、起訴狀
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
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訴訟請求一定要寫的明確和具體,不同被告可考慮單獨列為一項訴訟請求,利息和違約金、罰息應當列明是暫計算的數額,實現債權的費用單獨列為一項訴訟請求。筆者舉個例子,比如張三作為出借人將錢借給李四,王五為這筆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馬六以自己的房屋為這筆借款提供了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如果張三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可以這樣寫: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向原告返還本金XXXX元,利息XXX元,違約金XXXX元;(以上利息和違約金按照XXX標準計算,暫計算到2016年1月8日,一直計算到借款人將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承擔原告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律師費等費用共計元;
3、請求法院判令王五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請求法院判令本案原告對被告馬六用于抵押的XXXX房屋擁有抵押權,有權以該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獲得的價款在上述訴訟請求范圍內優先受償。
事實和理由部分律師建議不要長篇大論,以開門見山、簡明扼要為基本要求,在起訴狀中尤其要防止對自己不利的自認。關于事實和理由注意如下要點:
第一,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第三,起訴意見中的觀點不能相互沖突。例如:原告一方面認為被告向原告借款時根本沒有可供歸還的財產而存在欺詐,另一方面又認為被告隱匿資產,與其公司人格混同等。這兩方面意見明顯存在沖突。
2、原告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1)當原告是自然人時,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驗。當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復印件有的法院要求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等文件;
(2)當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如原告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應當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證據材料
當事人能否勝訴,提供有效證據至關重要。債權人在起訴時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應證據,債權人需要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供證據副本,債權人提交證據最好整理一份規范的證據目錄,將證據進行編號,并對證明目的等進行說明。
對于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證據認定,法院會從各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系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對于存在借貸關系及借貸內容等事實,出借人應承擔舉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