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流程

導讀:
車輛年檢流程1、查詢違法記錄處理違章。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那么車輛年檢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年檢流程1、查詢違法記錄處理違章。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關于車輛年檢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年檢流程
1、查詢違法記錄處理違章。(前提保證)
2、準備好行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原件副本保單即將在15天內到期定要先辦理續保再參檢。(前提保證)
3、檢查車況沖洗發動機倉及全車保持車身外觀與行駛證致太陽膜不必揭掉(銀色反光膜不行)。
4、到就近的檢測點登記窗口領取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并填寫車牌號、車型、檢驗日期等內容然后在車發動機蓋下拓號。
5、進行車輛外部檢查把車子開到外檢區打開發動機蓋遞上行駛證和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簡單核對發動機號、車架號和車牌外檢結束。車牌不標準牌上字跡不清中間小圓點缺損的律交100元換牌。外觀不能亂貼拉花。
6、上面的完成后再回政務廳“登錄”處先辦理上線登錄手續領取審車磁卡。然后上線檢測把檢驗記錄單交給檢測員檢測員開車進入檢測車間尾氣—手剎—燈光—制動10分鐘搞定。在檢測線的另頭等著檢測員檢測完后自己將車開走。
7、到業務大廳“登錄”處將審車磁卡返回領取車輛檢測結果上線檢測合格。
8、在“審驗”窗口遞交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車輛檢測結果、身份證復印件、交強險副本查詢交通違法記錄合格簽章。
9、拿著單子去“收費”處繳納檢測費。
10、帶著發票和行車證去“簽發”處領取“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同時行駛證副證上也有了第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