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

導讀:
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般隨母方生活。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父母雙方對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那么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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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情形之的可隨父方生活。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父母雙方對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