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

導讀:
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由上訴人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間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如果審法院改判的話由審法院重新決定訴訟費的承擔數額。如果上訴人撤訴的話上訴費用由上訴人自行承擔。那么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由上訴人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間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如果審法院改判的話由審法院重新決定訴訟費的承擔數額。如果上訴人撤訴的話上訴費用由上訴人自行承擔。關于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上訴案件訴訟費繳納規則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由上訴人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
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
上訴人在上訴期間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上訴人仍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法院會按未提起上訴處理審判決生效。
如果審發回重審的話審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經預交的上訴費。
如果審法院改判的話由審法院重新決定訴訟費的承擔數額。
如果上訴人撤訴的話上訴費用由上訴人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