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擔保書法律效力嗎

導讀: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民法典中擔保書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關于民法典中擔保書法律效力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擔保書法律效力嗎
民法典規定,擔保書的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該怎么辦
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可協商可訴訟處理
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的原因很多,或是因為自身經濟能力問題,或是主觀怠于履行甚至反悔等,但只要事前擔保人是自愿提供擔保,依法簽訂了擔保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都應該履行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的,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進行協商,爭取達成一致和解協議,解決糾紛。債權人可以告訴擔保人,其是應該履行擔保責任的,否則將會被告上法院,勝訴后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等方式強制執行其財產來受償。債權人協商時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合理合法追償。
2、若擔保人確實不愿意履行擔保責任的,權人應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代為還本付息、支付違約金等費用。
3、在法院判決債權人勝訴后,擔保人仍然不愿意履行擔保責任,債權人應該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強行劃扣擔保人銀行存款,拍賣、變賣擔保人財產等方式受償。
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逾期未要求履行后果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