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質押還具備擔保能力嗎

導讀:
股權被質押還具不具有備擔保能力被質押的股權只對相應的債務具有擔保能力,而對其他的債務是不具有擔保能力的,質押的股權在清償對應的債務前不能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權被質押還具備擔保能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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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被質押還具不具有備擔保能力
被質押的股權只對相應的債務具有擔保能力,而對其他的債務是不具有擔保能力的,質押的股權在清償對應的債務前不能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