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幾年

導讀: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債權人應該先起訴債務人,如果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訴擔保人。那么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債權人應該先起訴債務人,如果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訴擔保人。關于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幾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幾年
1、擔保人為債權提供履行提供擔保的,如果擔保合同有約定的,按擔保合同確定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后6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欠錢不還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嗎
(一)首先,我們應該明確擔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1、一般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責任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負補充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務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的保證。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只要有債務人履行期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事實,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發生效力,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不論債權人是否就債務人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
區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主要看在擔保合同中有無明確約定,若有明確約定為一般保證,則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二)其次,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債權人起訴的對象也不同:
1、一般保證責任,應先起訴債務人,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訴擔保人。
因為一般保證中保證人在債務人財產未被依法強制執行前,不承擔擔保責任。因此,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債權人應該先起訴債務人,如果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訴擔保人。
2、連帶責任保證,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或者直接起訴擔保人和債務人。
因為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所以只要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或者直接起訴擔保人或者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