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擔保人多長時間內無效

導讀: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民法典》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那么民間借款擔保人多長時間內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民法典》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關于民間借款擔保人多長時間內無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款擔保人多長時間內無效
民間借貸的擔保人,如果提供財物擔保的,主債權無效就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保證擔保的,超過約定時間不承擔責任。沒有約定保證時間的,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6個月后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是什么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是指擔保物權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在實行擔保物權時,就擔保物權標的物價值優先受償的債權范圍。
《民法典》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依據以上規定,物權擔保范圍的確定有兩種方式:
一是約定。如設立擔保物權時,債權人與擔保人已經就擔保物權擔保的范圍在合同中約定,則從其約定。
二是法定。如擔保合同對物權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則擔保物權擔保的范圍應當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予以確定,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即包括主債權和主債權派生的從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