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

導讀:
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只要擔保人認可的,公務員可以作為反擔保人,但公務員不能以國家機關的名義提供反擔保。反擔保人的條件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由主債而生的損害賠償之債,應當予以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那么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只要擔保人認可的,公務員可以作為反擔保人,但公務員不能以國家機關的名義提供反擔保。反擔保人的條件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由主債而生的損害賠償之債,應當予以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關于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務員可以是反擔保人嗎
只要擔保人認可的,公務員可以作為反擔保人,但公務員不能以國家機關的名義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人的條件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內容
1、主債權的全部。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法定利息,如遲延履行所生之利息(遲延利息),本來就是由主債權派生的,應屬保證之列無疑;而約定利息及當事人另外約定的,雖也是從屬于主債權的,但要適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證合同時直接約定的,方可計入保證擔保的債權范圍。當然,如約定利息顯失公平或法律有專門限定的,則應作適當調整或依法定。
3、違約金。必須是就主債權所應付的違約金,才能予以保證擔保。違約金雖說具有從屬性,但有一定的獨立性,需在主債權之外另定違約金合同或者另立獨立的條款,因此,在適用保證時,與約定利息一樣,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對于違約金的保證,應以保證合同與主債成立的同時約定為限。
4、損害賠償。由主債而生的損害賠償之債,應當予以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
5、實現債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