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

導讀:
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持證據到法院起訴債務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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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持證據到法院起訴債務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