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找不到人咋辦

導讀:
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的,債權人應當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起訴。不過找繼承人還錢的,不能要求其全部還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繼續還。那么借錢不還找不到人咋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的,債權人應當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起訴。不過找繼承人還錢的,不能要求其全部還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繼續還。關于借錢不還找不到人咋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錢不還找不到人咋辦
1、借款人逾期不還款,并且失蹤的,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情形處理:
(1)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前要先收集借款人財產線索,寫財產保全申請書;
(2)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的,債權人應當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二十二條
二、借款人失蹤死亡,繼承人要還債嗎
(一)其實借款人到期不還錢玩失蹤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現在可以接著找其繼承人還錢。不過找繼承人還錢的,不能要求其全部還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繼續還。
當然,要是借款人的繼承人自愿承擔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現在是可以接著找其繼承人還錢。
(二)另外,如果這是夫妻債務的,那么現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間另有規定是個人財產的除外。
按規定能夠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