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間借錢打借條有什么重要性

導讀:
周*爺說,2006年1月9日他借給小黃20萬元,2006年12月14日又借了10萬元,都打了借條,借條上還說要給利息,可現在約定的還款時間過了,本金沒還不算,還不承認借了30萬元的事。庭審中,小黃堅稱,自己只是擔保人,不是實際借款人,對此,維揚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小黃先后兩次向周*爺出具借條,足以說明小黃要對30萬元借款負責任。2009年12月,法庭進行了判決:小黃在判決生效后的十日內歸還周*爺借款30萬元及利息,其前妻小程承擔連帶責任。那么親友間借錢打借條有什么重要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爺說,2006年1月9日他借給小黃20萬元,2006年12月14日又借了10萬元,都打了借條,借條上還說要給利息,可現在約定的還款時間過了,本金沒還不算,還不承認借了30萬元的事。庭審中,小黃堅稱,自己只是擔保人,不是實際借款人,對此,維揚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小黃先后兩次向周*爺出具借條,足以說明小黃要對30萬元借款負責任。2009年12月,法庭進行了判決:小黃在判決生效后的十日內歸還周*爺借款30萬元及利息,其前妻小程承擔連帶責任。關于親友間借錢打借條有什么重要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借款30萬元不還,外甥姨夫對簿公堂
周*爺61歲,家住南京市蔡家苑社區,外甥小黃是揚州人。“我的外甥,借了我30萬元錢不還不算,還不承認借了我30萬元錢這回事。”周*爺說,“小黃說他的玩具廠要擴大經營,需要資金,找我借點錢給他,我就借了。”
周*爺說,2006年1月9日他借給小黃20萬元,2006年12月14日又借了10萬元,都打了借條,借條上還說要給利息,可現在約定的還款時間過了,本金沒還不算,還不承認借了30萬元的事。沒辦法,只能對簿公堂了。
庭審中,小黃堅稱,自己只是擔保人,不是實際借款人,對此,維揚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小黃先后兩次向周*爺出具借條,足以說明小黃要對30萬元借款負責任。2009年12月,法庭進行了判決:小黃在判決生效后的十日內歸還周*爺借款30萬元及利息,其前妻小程承擔連帶責任。
【記者調查】
礙于情面,不少親友借錢不打借條
家住新莊新村的劉女士說:“前年,我姐的小姑問我姐借錢辦廠。去年年底,我姐跟她的小姑要錢,對方卻說人家廠不景氣,一時還不上,還說要過上幾個月,我就問我姐她小姑有沒有給她,我姐說因為是親戚,沒有任何收據。我現在就怕我姐被騙。”
“在我接到的眾多民間借款糾紛案子中,一般情況下親戚之間借款肯定不寫借條,礙于情面,都不會讓打借條的。”江蘇韻合律師事務所的萬*娟律師說,“如果我的弟弟、妹妹跟我借錢,我還要他寫借條的話,就連我自己都感覺在面子上過不去。但是從法律上來講,是不主張不寫借條的。”
【律師說法】
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的重要證據
“在如今的經濟交往當中,我們應該先小人,后君子,包括向親戚借款這樣的事情,應該事先將問題說清楚,包括還款的時間、利息的約定等等。所以在借款時,一定要寫借條”。江蘇韻合律師事務所的王-飛律師說,“借條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款關系的重要證據,建議在民間借貸的過程當中,保留好相應的證據,不僅僅是借條,還包括銀行打款的憑證等等。這些都是將來用以追討債權的重要保障。此外,民間借貸的利息問題也要加以關注,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部分,應該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