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當得利,具體特征有哪些

導讀:
依法律規定,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應將所獲利益返還于受損失的一方,雙方因此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之債與侵權行為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同屬法定之債。具體特征有哪些①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那么什么叫不當得利,具體特征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法律規定,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應將所獲利益返還于受損失的一方,雙方因此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之債與侵權行為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同屬法定之債。具體特征有哪些①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關于什么叫不當得利,具體特征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叫不當得利
(一)不當得利的概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而獲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的事實。依法律規定,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應將所獲利益返還于受損失的一方,雙方因此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之債與侵權行為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同屬法定之債。它既不像合同之債那樣基于當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權行為之債那樣因不法行為而發生,或像無因管理之債那樣因合法的事實行為而發生,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利益發生不當變動的法律事實(事件)而發生。
(二)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
1、受益人為善意(即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
(1)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以利益尚存的部分(現存利益)為限;
(2)如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
2、受益人為惡意(即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的全部利益。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后惡意:返還不當得利范圍應以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準。
(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1、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行使條件:
(1)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的存在;
(2)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收益人。
2、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起算點:
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當事人一方知道或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
(2)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當事人。
具體特征有哪些
①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