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是什么分擔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責任交通事故共分為3個檔次劃分,一、全責,就是福事故中的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是什么分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責任交通事故共分為3個檔次劃分,一、全責,就是福事故中的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是什么分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主次責任
交通事故共分為3個檔次劃分,
一、全責,就是福事故中的全部責任。也就是100%。
二、對等責任。就是雙方各承擔一半的責任,也就是各50%。
三、主次責任。主責承擔7成的責任,次責承擔3成的責任。也就是主責方承擔70%。次責方承擔30%。
交通事故認定書簡介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