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的必要性

導讀:
精神損害賠償對于侵權行為人而言具有懲罰性,而對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補性和撫慰性,它本質上是通過金錢賠償,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撫。當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隨意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那么設立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的必要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損害賠償對于侵權行為人而言具有懲罰性,而對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補性和撫慰性,它本質上是通過金錢賠償,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撫。當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隨意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關于設立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的必要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設立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有什么必要性
精神損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損害。也就是說因公民的人格權遭受侵害而使其產生憤怒、絕望、恐懼、焦慮、不安等不良情緒。它具有非財產性、存在的獨立性、存在的單一性等特點。精神損害賠償對于侵權行為人而言具有懲罰性,而對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補性和撫慰性,它本質上是通過金錢賠償,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撫。
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對受害人不論是造成傷殘還是死亡,都將給受害人自身及其家庭帶來很大的精神損害。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解決了關于人身損害是否可以請求害賠償的爭論,是民事訴訟解決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將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放在同等地位,可以同時提出,確立了包括交通事故精神損害在內的人身損害精神賠償制度。
1、確立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充分保護人的主體性權利的需要。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公民的權利意識逐漸覺醒,精神生活更為人們所重視,精神權利越來受到重視是個不爭的事實,人們更加偏重于對精神權益損害的填補和保護,確立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制度順應了社會的發展潮流。
2、確立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符合侵權法的一般原理。一般侵權人身損害與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二者都是對人的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損害;在構成侵害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基礎上二者都能造成人的精神損害;而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后果較為嚴重,造成的人身損害后果多為重傷、殘疾、甚至死亡,且一次事故同時造成多人受傷或傷亡。一般侵權中可以適用精神損害賠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應確立精神損害賠償。
3、確立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增強法律意識和完善司法保護體系的需要。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確立精神損害的救濟不僅有助于推進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的保護,達到撫慰受害人的目的,而且能夠達到教育懲罰侵權人,引導社會努力形成尊重他人人身權利,尊重他人人格尊嚴的法律意識和良好社會風尚的目的;同時也可以不斷推進處理交通事故法制的統一,促進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保護體系的完善和改進。
二、精神損害賠償的誤區
精神損害賠償是民法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當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隨意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權相對其他侵權的特殊性,目前社會上許多人對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還不甚了解,認為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權,就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由此陷入了這樣的誤區:在支付了較高的訴訟費后,不但得不到賠償,反而增加了過重的心理負擔。
2、盲目要求高額精神損害賠償。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法院對部分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支持率不斷提高,同時由于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司法實踐中要求十幾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確實得到了支持,如2004年11月10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曲樂恒訴張玉寧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決張玉寧賠償曲樂恒醫療費、誤工費、殘疾人生活費等13項費用共計2342353元人民幣,其中精神撫慰金70萬元。許多當事人或其親屬陷入“提的越多賠償越多”的誤區。但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實際賠償金額與原告提出的數額差距較大的案件不乏存在。如某案提出的賠償金額為20萬元,而實際只判付了2000元。因此,一些法律專家提醒人們,盲目提出高額賠償,在法理上是貶低了精神損害賠償的意義,在實踐中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合法精神損害賠償未能主張。許多當事人及其親屬,特別是像處于弱勢群體的農村當事人及其親屬,即使按照法律規定應該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由于當事人或其親屬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或認為即使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也難以實現,致使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