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2013年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導讀:
根據安徽省統計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賠償標準已經更新。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那么安徽省合肥市2013年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安徽省統計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賠償標準已經更新。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關于安徽省合肥市2013年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安徽省統計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賠償標準已經更新。
1、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營養費: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一般是30元/天
3、護理費:78.18元/天。
4、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住院天數
5、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交通費: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憑票)
7、殘疾賠償金:
60周歲以下的人:
城鎮標準:21024元×20年×10%=42048元;
農村標準:7161元×20年×10%=14322元;
60周歲以上的人:
城鎮標準:21024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10%;
農村標準:7161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10%;
75周歲以上的人:
城鎮標準:21024元×5×10%;
農村標準:7161元×5×10%;
(注: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被撫養人生活費
不滿18周歲未成年人:
城鎮標準:15012元×(18歲-實際歲數)×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標準:5556元×(18歲-實際歲數)×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人:
城鎮標準:15012元×20×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標準:5556元×20×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60周歲以上75歲以下的老人:
城鎮標準:15012元×(20年一增加歲數)×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標準:5556元×(20年一增加歲數)×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75周歲以上的老人:
城鎮標準:15012元×5×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標準:5556元×5×1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9、殘疾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0、精神撫慰金:十級殘疾一般為5000元—8000元。
11、鑒定費:憑發票計算。
12、后續治療費: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計算或鑒定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