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車輛扣分不服怎么辦

導讀:
若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并參加考試。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那么對車輛扣分不服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若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并參加考試。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關于對車輛扣分不服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對車輛扣分不服怎么辦
對車輛扣分的行政處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駕照記分周期
對于記分周期:從初領駕駛證日期算
(1)有不少人認為,記分周期是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其實這是錯誤的。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12個月,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領證,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時止為一個記分周期。
另外,需要更正司機朋友們一個錯誤認識,駕駛人記分是以0分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您的駕駛證中,而不是在12分基礎上扣分。也就是說,初領證的駕駛人記分均為0分。在日常查詢時,查詢結果顯示的記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并參加考試。
(2)一個周期未繳罰款扣分記錄轉入下一周期
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自動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該負責人提醒車主,違法后請盡快繳納罰款,不要存僥幸心理。
(3)駕駛證扣分如何計算記分周期
①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②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于查驗,禁止轉讓、轉借、涂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