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

導讀:
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輕傷沒有自動結案的說法,構成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法要通過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期限和偵查期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及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等,具體結案期限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那么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輕傷沒有自動結案的說法,構成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法要通過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期限和偵查期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及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等,具體結案期限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關于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輕傷多長時間自動結案
輕傷沒有自動結案的說法,構成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法要通過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期限和偵查期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及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等,具體結案期限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可以從四個方面進行了解:
(1)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階段:《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2)偵查階段:《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已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3)審查起訴階段:《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法院審判階段:《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