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

導讀:
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3日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予以調整。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11天法定節假日。日工資折算方法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而月計薪天數=÷12個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資=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12個月÷21.75天。那么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3日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予以調整。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11天法定節假日。日工資折算方法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而月計薪天數=÷12個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資=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12個月÷21.75天。關于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
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3日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文)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予以調整。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11天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折算方法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而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資=(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12個月÷21.75天。
此種計算方法,以法定工作日折算為基礎,有法律依據,合乎法律邏輯,也體現了法律的社會屬性,能夠充分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