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

導讀:
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如何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其計算公式為: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一)《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那么如何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如何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其計算公式為: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一)《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關于如何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如何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根據上述規定,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為標準。
所謂實際發生的費用,屬于事實判斷問題,如果交通費用的支出屬于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系,并且費用支出的標準沒有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般交通費標準,則認為屬于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由于必須和實際情況相結合,所以在確定方面可以靈活一些。例如,受害人傷病較重或有殘疾行動不便,一顆一乘坐出租車、飛機,由此支付的交通費用,應當列人責任人應付但的交通費范圍。
另外,交通費的支出,涉及責任人的經濟負擔,費用的支出應當必要,這也要求費用的支出必須合理,有必要限制護送受害人就醫、看護住院的受害人、辦理死者喪葬事宜、參加交通事故處理等必要事項的受害人的親屬的人數,以適當控制車、船票費的支出額,所以,由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擔交通費的受害人的親屬宜以3人為限。
其計算公式為: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
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9項,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10項,交通費是指救治觸電受害人實際必需的合理交通費用,包括必須轉院治療所必需的交通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