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

導讀:
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由于失去親人而產生的精神損害的補償,并不包括對其他損害的賠償。那么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由于失去親人而產生的精神損害的補償,并不包括對其他損害的賠償。關于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樣計算
死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三)死亡補償費(狹義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四)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辦理喪事的親屬限兩人。交通費限火車硬座或飛機經濟艙。誤工損失以單位勞資機構出具的證明為準。
(五)雖為農村戶口,但有證據證明在城市務工、經商、上學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市居民的賠償標準計算。
(六)集體傷害事故,如海難、空難、礦難,對所有受難者統一按城市居民標準賠償。
(七)一般情況下,按照受訴法院當地的標準賠償。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死者戶口所在地的標準高于法院所在地的標準的,可以按照受害人戶口所在地的標準賠償。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樣分配
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死者的遺產,是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頗有爭議的問題。在立法上,除了《保險法》第64條明確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后,在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現法定情形時,保險賠償金為遺產。
此外,我國很多法律、法規雖然也都規定了死亡賠償金,但這些規定對賠償金的性質及歸屬并沒有明確。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