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的處理程序

導讀:
外地駕駛證被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后十五日內,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和駕駛證轉至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那么道路交通違法的處理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外地駕駛證被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后十五日內,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和駕駛證轉至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關于道路交通違法的處理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場處理:當你開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時,交警對你的行為處以二百元(含)以下罰款的,交警會在現場開出當場處罰決定書,處理完畢后,你可以立即開車離去。
一般程序處理:當你的交通違法行為要被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或者拘留處罰時,就要到交警指定的地點,通過調查取證,制作詢問筆錄,采取事后處理的方式進行。
一般程序處理期限:對違法行為事實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處以罰款的,應當自接受處理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暫扣駕駛證的,應當自接受處理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吊銷駕駛證的,應當自接受處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
外地駕駛證被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后十五日內,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和駕駛證轉至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違法行為人要求不將駕駛證轉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的,應當準許,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非現場執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電子警察)記錄資料內容,通知交通違法者在《違法通知書》規定處理的時間內接受處罰。如在外地發生的違法記錄,你對認定的違法記錄無異議的,可以在你的駕駛證或行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如有異議的,應到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罰款繳納:交通違法者必須在十五日內,憑交警開具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杭州市區統一繳在建設銀行)。逾期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者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還將一次被記12分。
扣留駕駛證處理:駕駛證被交警扣留后,應當在十五日內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你的駕駛證將會被吊銷。
扣留車輛處理:車輛被交警扣留的,應在交警開具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規定的時間內(十五天)接受處理,如果不按時接受處理,或者經交警公告三個月仍不去接受處理的,車輛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車輛超載處置: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乘員、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按下列規定消除違法狀態:(1)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違法行為人可以自行消除違法狀態;(2)違法行為人無法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對超載的乘車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聯系轉運;對超載的貨物,應當在指定的場地卸載;消除違法狀態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3)違法狀態消除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發還被扣留的機動車。
違法停車處理:交通警察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提示:交通事故是違法交通行為的必然后果,養成文明行車的習慣,杜絕任意違法的不良交通行為,是每個交通參與者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