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處理流程(2011最新版)

導讀:
如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將記錄交給交警部門報警處理。調解期限為10日,如超期限則視為調解不成,交警部門不再調解。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處理流程(2011最新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將記錄交給交警部門報警處理。調解期限為10日,如超期限則視為調解不成,交警部門不再調解。關于最新交通事故處理流程(2011最新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事故當事人不愿自行撤離的,應當及時報警。如同意撤離時,應當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天氣、雙方駕駛員或車主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雙方駕駛證號、機動車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狀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由雙方駕駛員或車主簽名。記錄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關鍵是己方手里要留一份。根據記錄,雙方可以事后協商賠償事宜。如能達成協議,購買保險方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報報賠償。雖然法律如此規定,但保險公司多數會要求就賠償數額事先征得保險公司的同意,所以采取這種辦法時最好先向保險公司報案,征得他們的同意。如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將記錄交給交警部門報警處理。其后的處理程序適用報警處理程序。交通事故賠償中心特別提醒:有的車主撞到人后為免麻煩給受傷人一點錢款就開車走人,這種做法風險很大。因為一旦受傷人傷勢加重他就可能報警處理,如果他說車主是逃逸,那車主有口也說不清,所以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受傷人寫收條,最好將當時情況也簡要記錄一下,以備將來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