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

導讀:
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沒有約定有效期的協議書,其有效期就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認為其有效期為從協議生效之日,至協議所涉的事項處理完畢時止。但如果是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那么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沒有約定有效期的協議書,其有效期就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認為其有效期為從協議生效之日,至協議所涉的事項處理完畢時止。但如果是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關于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書有效期是多長
沒有約定有效期的協議書,其有效期就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認為其有效期為從協議生效之日,至協議所涉的事項處理完畢時止。
但如果是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