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

導讀:
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離婚要求賠償需要有法律依據而不僅僅是主觀憤怒。然而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里只明確規定對于“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等情形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那么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離婚要求賠償需要有法律依據而不僅僅是主觀憤怒。然而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里只明確規定對于“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等情形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關于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6左右鄰居的證詞。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離婚要求賠償需要有法律依據而不僅僅是主觀憤怒。我們知道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的配偶與他人發生兩性關系時精神一定會受到很大的打擊。然而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里只明確規定對于“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等情形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而這里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有特定定義的而不是指與他人發生兩性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當然包括了發生兩性關系但發生兩性關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與一個固定的婚外異性多次發生兩性關系但只要不是持續穩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發生關系的次數多少來認定構成同居。因此對于花大量成本去取證要證明配偶方發生過兩性關系的事實的當事人本站律師在此做特別提示除非能證明配偶方與他人同居的否則取證價值不高如果取證成本過高建議直接放棄這方面的舉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