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撤訴多久才能再起訴

導讀:
一提起離婚撤訴要多長時間才能再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后一般在6個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2當事人自撤訴裁定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須等裁定生效六個月后才能重新提起離婚訴訟。三怎樣進行起訴離婚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二)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那么提起離婚撤訴多久才能再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提起離婚撤訴要多長時間才能再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后一般在6個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2當事人自撤訴裁定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須等裁定生效六個月后才能重新提起離婚訴訟。三怎樣進行起訴離婚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二)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關于提起離婚撤訴多久才能再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提起離婚撤訴要多長時間才能再起訴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后一般在6個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但如果撤訴后6個月之內有新理由或者新情況的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后6個月內能否再次起訴這是很多人都沒弄清楚的問題那么撤訴后6個月內能不能再起訴?成都離婚知名律師陳果將告訴您這一問題的答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又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從這一法律規定可看出撤訴分為原告主動撤訴和法院接撤訴處理兩種情況“原告主動撤訴”比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認為撤訴符合法律規定同意撤訴。“法院接撤訴處理”通常是指原告沒有按照法庭規定的時間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訴處理的法律文書。因此一般情況下撤訴后又起訴的沒有時間間隔限制。
二離婚案件法院裁定撤訴怎么辦
因為離婚訴訟調解是法院的必經程序加之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受情感因素影響較大因此原告可能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出撤訴。一般原告提出撤訴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原被告就離婚問題達成了協議已在或擬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原告因被告悔改為其言行所感動自愿放棄離婚的訴訟請求不再要求離婚。
3對方堅持不離法官勸解當事人撤訴當事人采信了法官的建議。
4其他原因導致當事人撤訴。
當事人撤訴的法律后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當事人撤訴經法院準許并裁定后當事人不能反悔若再提起離婚必須另行訴訟本案終結。
2當事人自撤訴裁定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須等裁定生效六個月后才能重新提起離婚訴訟。
三怎樣進行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一)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