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離婚、調解離婚與登記離婚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登記離婚我國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應即發給。”登記離婚包括兩個條件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登記離婚在雙方當事人領取離婚證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離婚如果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的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這種通過判決的形式而準予離婚的就是判決離婚。那么判決離婚、調解離婚與登記離婚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登記離婚我國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應即發給。”登記離婚包括兩個條件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登記離婚在雙方當事人領取離婚證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離婚如果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的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這種通過判決的形式而準予離婚的就是判決離婚。關于判決離婚、調解離婚與登記離婚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登記離婚
我國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應即發給。”這就是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包括兩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協議。
只有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才能通過登記程序來離婚。登記離婚在雙方當事人領取離婚證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于訴訟到法院的離婚案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應當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對于離婚案件的調解結果不同就產生不同的離婚方式
調解離婚
如果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即發給離婚調解書這就是調解離婚。
判決離婚
如果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的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這種通過判決的形式而準予離婚的就是判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