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

導讀:
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首先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最后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登記的程序即自愿離婚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1申請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那么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首先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最后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登記的程序即自愿離婚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1申請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關于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愿離婚流程是什么
首先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然后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最后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登記的程序即自愿離婚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于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于雙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也是自愿離婚流程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