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導讀: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形式。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并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如果協議離婚的話一般來說涉及到的問題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對這兩個問題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后可以持此協議及其他有關手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那么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形式。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并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如果協議離婚的話一般來說涉及到的問題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對這兩個問題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后可以持此協議及其他有關手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關于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形式。如果是協議離婚則婚姻雙方需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等事項達成離婚協議然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提起離婚的一方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辦理離婚的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并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如果離婚的話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以雙方的意愿為基礎的所以如果你父母協商同意你母親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如果協議離婚的話一般來說涉及到的問題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對這兩個問題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后可以持此協議及其他有關手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第十五條“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3如果經過協商達不成一致協議的話則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你父親對你母親有家庭暴力行為或你父親有與他人同居行為的話則在離婚的同時你母親有權要求你父親予以損害賠償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這種賠償是在分割共同財產之外的。
對于分割共同財產的問題法院也將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法院將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你的母親離婚后生活困難的你父親還應當予以適當幫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第二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4哪一方提出離婚從法律上來說并不重要。
5民事案件一般為六個月。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延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