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

導讀:
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那么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關于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需提交什么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所謂離婚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所謂子女撫養即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撫養權歸誰。多個子女的要分別注明。子女跟隨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由雙方協商但必須明確撫養子女的一方放棄撫養費的也應當注明。所謂財產及債務處理系指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必須明確哪些財產歸誰所有如有共同債務則應注明由哪一方承擔雙方分擔的應注明哪一方分擔多少。所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給予經濟上的幫助以何種方式幫助或幫助多少應寫明如不存在該情況也應注明。
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一)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弊优畵狃B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二)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三)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四)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因此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我們已經了解了協議離婚的材料和常見問題對于離婚這就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矛盾可能是夫妻自己導致的也可能是雙方家庭的一些原因導致的當然能和好就是最好的結果如果不能那么和平離婚也是可以的。但是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慎重把問題考慮周全如果不能的話建議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