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離婚怎樣得到孩子撫養權

導讀:
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根據此釋義的依據認為離婚協議書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其財產分割條款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雖然成立但是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未產生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的作為人民法院的審判離婚案件時的審判依據。那么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離婚怎樣得到孩子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根據此釋義的依據認為離婚協議書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其財產分割條款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雖然成立但是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未產生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的作為人民法院的審判離婚案件時的審判依據。關于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離婚怎樣得到孩子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內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目前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此類協議的效力未有明確規定司法實務中對此類協議的效力認定亦頗多爭議。
司法審判實踐中有兩種不同的判決
1無效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在2003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一書中指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根據此釋義的依據認為離婚協議書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其財產分割條款屬于附條件(具體說是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雖然成立但是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未產生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的作為人民法院的審判離婚案件時的審判依據。
2有效論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6年頒布實施的關于審理婚姻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為例其中規定“當事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離婚而達成離婚協議或財產分割協議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另一方起訴請求離婚并請求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財產分割協議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人民法院原則上應予支持但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該協議所列財產不存在而客觀上不能履行的除外。財產分割條款或協議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可另行依法判決。”持此觀點的法院認為離婚協議雖然涉及身份關系但不能理解為凡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對當事人就無法律約束力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可以適用于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中的財產部分婚姻關系當事人是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在商議離婚時充分了解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條款的法律后果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法律的規定應當認定為有效。
離婚怎么得到孩子撫養權
孩子一般是歸有利于孩子成長和教育的一方來撫養你可以證明你撫養比他更有利孩子成長和教育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孩子兩周歲以內原則上由母親撫養如果兩周歲以外法院會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住房是否存在生活惡習孩子是否長時間有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生活是否喪失生育能力等等各種因素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