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導讀:
按婚姻管理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7違反離婚協議的責任。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3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那么離婚協議一般包括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婚姻管理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7違反離婚協議的責任。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3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關于離婚協議一般包括哪些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婚姻管理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離婚協議的責任。
哪些離婚協議的內容無效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2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
3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后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
在子女18周歲以后父母對子女的幫助屬于自愿行為沒有法律的強行性制約。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歲以內若父母一方經濟條件有限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降低撫育費的支付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