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解決的兩大關鍵問題是什么

導讀:
1關于財產解釋(二)第八條是這樣規定的“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同時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協議離婚需要解決的兩大關鍵問題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關于財產解釋(二)第八條是這樣規定的“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同時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關于協議離婚需要解決的兩大關鍵問題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關于財產
解釋(二)第八條是這樣規定的“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同時規定“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因此在夫妻雙方辦理協議離婚后如果有一方提出對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內容進行更改有兩種途徑可以解決第一雙方就財產分割協商變更第二在協議離婚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如果法院查明當時所訂立的財產分割協議屬自愿則會駁回訴訟請求提起訴訟的一方將承擔敗訴后果。
2子女問題
對于權的變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時間限制但需要在子女成年之前提起如雙方自愿變更只需要簽訂協議辦理戶口變更即可反之則需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