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鬧離婚女方有居住權嗎

導讀:
依照該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無房可居屬于生活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法院可以判決有房一方以居住權或者所有權的形式予以幫助。筆者認為該司法解釋中的居住權主體是特定的僅限于夫妻離婚后的生活困難方。最高人民法院用居住權這一概念取代了以往司法解釋中的暫住權但沒有對該種居住權給出具體定義也沒有確定給予生活困難方居住期限的相關處理規則對居住權人能否將房產出租居住權人有無修繕義務房產受毀損或滅失時居住權人的權利是否受影響居住權何時終止居住權消滅的原因等問題均未涉及。那么既然是合法夫妻就有共同居住權。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那么夫妻鬧離婚女方有居住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該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無房可居屬于生活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法院可以判決有房一方以居住權或者所有權的形式予以幫助。筆者認為該司法解釋中的居住權主體是特定的僅限于夫妻離婚后的生活困難方。最高人民法院用居住權這一概念取代了以往司法解釋中的暫住權但沒有對該種居住權給出具體定義也沒有確定給予生活困難方居住期限的相關處理規則對居住權人能否將房產出租居住權人有無修繕義務房產受毀損或滅失時居住權人的權利是否受影響居住權何時終止居住權消滅的原因等問題均未涉及。那么既然是合法夫妻就有共同居住權。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關于夫妻鬧離婚女方有居住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鬧離婚女方有居住權嗎
有居住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規定了居住權。依照該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無房可居屬于生活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法院可以判決有房一方以居住權或者所有權的形式予以幫助。筆者認為該司法解釋中的居住權主體是特定的僅限于夫妻離婚后的生活困難方。最高人民法院用居住權這一概念取代了以往司法解釋中的暫住權但沒有對該種居住權給出具體定義也沒有確定給予生活困難方居住期限的相關處理規則對居住權人能否將房產出租居住權人有無修繕義務房產受毀損或滅失時居住權人的權利是否受影響居住權何時終止居住權消滅的原因等問題均未涉及。
司法解釋對居住權原則性的規定在客觀上賦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當前居住權在離婚訴訟案件中運用的突出問題表現在合理性方面部分法官至今仍然沿用“一般不超過兩年”的規定確定生活困難方居住期限實際上是按照過去司法解釋中暫住權的規定適用現在司法解釋中的居住權。
二訴訟離婚時候夫妻是否可以住一起
在當事人起訴離婚直至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且判決生效前雙方依然是合法夫妻。那么既然是合法夫妻就有共同居住權。同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