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婦女怎么起訴離婚

導讀:
留守婦女如何起訴離婚首先如果可以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就選擇協議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形成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留守婦女怎么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守婦女如何起訴離婚首先如果可以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就選擇協議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形成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留守婦女怎么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守婦女如何起訴離婚
首先如果可以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就選擇協議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形成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其次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一般來說是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如果對方離開住所地已經超過一年的那么作為留守婦女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