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滿足哪些條件

導讀: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么條件1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民法典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那么訴訟離婚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么條件1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民法典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關于訴訟離婚要滿足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么條件
1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民法典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2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男方不得起訴的情形根據民法典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提供如下證據
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
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
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股票及其他投資等收入情況并出具清單清單中應注明存放的地點及方式等。
3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4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5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等。
如果舉不出證據或證據不足等應承擔不利判決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