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三歲小孩歸誰

導讀: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父母離婚三歲小孩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父母離婚三歲小孩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另外其第6條還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