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當事人應注意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導讀:
在辦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律師發現一些當事人對自己應有的權利或義務不太明確或者因為對一些具有時效性的程序規則疏忽或不懂而喪失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權利或者無意中做了違法了事。(三)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生效前不得另行結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四)雙方當事人可協議確定雙方應負擔的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而另一方在離婚后發現上訴行為的從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當事人共同財產。那么離婚訴訟當事人應注意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辦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律師發現一些當事人對自己應有的權利或義務不太明確或者因為對一些具有時效性的程序規則疏忽或不懂而喪失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權利或者無意中做了違法了事。(三)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生效前不得另行結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四)雙方當事人可協議確定雙方應負擔的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而另一方在離婚后發現上訴行為的從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當事人共同財產。關于離婚訴訟當事人應注意的權利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辦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律師發現一些當事人對自己應有的權利或義務不太明確或者因為對一些具有時效性的程序規則疏忽或不懂而喪失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權利或者無意中做了違法了事。
(一)無過錯方在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下有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無過錯方作為被告時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或在二審期間提出但是調解不成的可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二)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對可能涉及個人隱私或有關商業秘密的有權向法院申請不公開開庭審理。
(三)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生效前不得另行結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雙方當事人可協議確定雙方應負擔的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五)雙方當事人一經發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將按妨害民事訴訟予以法律制裁。而另一方在離婚后發現上訴行為的從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當事人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