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

導讀:
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訴訟離婚制度的特征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訴訟離婚的概念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那么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訴訟離婚制度的特征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訴訟離婚的概念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關于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有什么特征
訴訟離婚制度的特征
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訴訟離婚的概念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