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盡贍養權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導讀:
繼承權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利義務,但是被繼承人有法定的幾種喪失繼承權的行為時,被繼承人就會喪失繼承權。那么民法典未盡贍養權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權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利義務,但是被繼承人有法定的幾種喪失繼承權的行為時,被繼承人就會喪失繼承權。關于民法典未盡贍養權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未盡贍養權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仍有繼承權。繼承權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利義務,但是被繼承人有法定的幾種喪失繼承權的行為時,被繼承人就會喪失繼承權。只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行為,才應當被剝奪繼承權。未盡贍養義務的,并不在上述范圍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二、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是什么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