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老賴該如何懲罰

導讀: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并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那么欠債不還,老賴該如何懲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并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關于欠債不還,老賴該如何懲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欠債不還,老賴該如何懲罰
老賴欠債不還的債權人可能向法院起訴老賴老賴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并且申請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五條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并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制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