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拖車費誰承擔

導讀:
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中的拖車費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中的拖車費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中的拖車費誰承擔
1、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拖車的拖車費用一般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承擔。
2、如果超出限額的部分或者沒有購買保險的由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