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重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導讀:
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那么能否重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關于能否重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后可以重新檢鑒定嗎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鑒定。
重新檢修、鑒定可以由原鑒定機構進行但應另行選擇與原鑒定人平等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鑒定人進行鑒定。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劃定第75條的劃定重新鑒定假如鑒定結論有改變的鑒定用度由公安機關承擔假如鑒定結論沒有改變鑒定用度由重新鑒定申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傷殘重新鑒定程序
1、交通事故傷者治療終結后攜帶事故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就診資料(包括門診、急診病歷、住院病歷、手術記錄、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資料)委托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2、事故處理機構收到鑒定結論后二日內將傷者傷殘鑒定結果送達事故各方當事人。
3、當事人各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鑒定結果后三日內向事故處理機構提出要求重新申請鑒定。
4、事故處理機構委托其它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交通事故傷者進行重新傷殘鑒定。
5、重新傷殘鑒定的結果為終結評定。
賠償范圍
相對于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三、事故賠償
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并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保險金。




